夫妻分居一方借钱,离婚时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09 13:28) 点击:19 |
分居不同于夫妻偶尔不和而分开居住,是指在事实上不存在家庭的共同生活。 网友咨询: 夫妻分居一方借钱,离婚时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律师解答: 夫妻分居一方借钱,离婚时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视情况而定。 如果夫妻已处于分居状态,双方互不履行夫妻权利义务,彼此无经济来往,且无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在此情况下,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借款属于个人债务。一方在分居期间借钱,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支出的,则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欠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一方个人债务,那就由举债人承担。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该共同偿还。 律师补充: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双方确定好各自承担共同债务的部分之后,一方对外全部履行了债务的,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其应承担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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